2008年3月25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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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击不落腰包的腐败
温州市检察院反渎局“见缝插针”揪住滥用公权者的狐狸尾巴
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滕理忠

  三年一度的“全国十佳反渎职侵权局”的考评竞赛今年年初揭晓,成立才两年多的温州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跻身全国十强。该局9名检察官通过打击渎职犯罪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取得了查办渎职侵权反腐败斗争的骄人战绩。
  
  拆迁户上访引出幕后交易
  温州市区一高档商业区生意兴隆、宾客盈门,可往来的客人们不知道,商业区的地块原本是用来安置拆迁户的,而擅自改变这一切的温州市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林某也因此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
  原本属于自己的安置店面房却被人擅自卖给了某商业公司作商业用房,这一暗箱操作导致温州当地60多户拆迁户的安置没了着落。去年,温州市区江滨路环城段117户拆迁户为此多次集体上访,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老百姓为何如此气愤,其背后是否隐藏着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温州市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介入调查,发现温州市某房地产公司擅自以4000万的价格出售安置营业房,导致60多户拆迁户无处可去,而如果另行安置将给国家造成更大的损失。
  经过3个月调查,有关官员的渎职行为浮出水面,最终,涉嫌滥用职权的温州市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林某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但检察官没有就此止步,而是抓住线索步步深挖,又牵出了一批相关的案件。
  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游康华介绍,渎职犯罪被称为是“不落腰包的腐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检察机关的反渎职侵权工作得不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获取线索和查办案件的难度可想而知。可是,渎职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往往要高于贪污犯罪,深知这一点的反渎局干警都感觉责任重大,一旦发现蛛丝马迹绝不放过。

  从一句话里挖出海关“内鬼”
  身为堂堂的温州海关缉私分局副局长,肩负查禁走私犯罪活动的重要职责,然而面对走私分子的攀附拉拢,彭兴光却放下了打私利剑,与走私分子结交朋友,甚至沦为“内线”,多次通风报信,导致一起涉案金额达数亿元的走私大案的调查工作困难重重(本报曾作详细报道)。这起震惊全国的海关“内鬼”案竟是由走私分子一句不经意的话引出的。
  审讯中,一名嫌疑人说,“出了问题老大可以摆平。”老大是谁?嫌疑人不知道,可这让敏感的检察官意识到,海关查私屡屡受阻碍,是不是“老大”搞的鬼?得知这一线索,反渎局及时调整侦查战略,经过多方调查,终于发现,“老大”竟是缉私分局的副局长彭兴光。
  彭兴光也是搞侦查出身的,对检察官的调查有着很强的反侦查能力,刚开始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可随着调查的深入,检察官们不紧不慢地摆出一件件证据,深谙此道的彭兴光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他意识到自己没救了,最终承认了自己为走私分子通风报信的犯罪事实。经温州市检察院起诉,彭兴光因犯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受贿罪被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两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海关“内鬼”的成功查处,大大鼓舞了反渎干警的气势。据统计,反渎职侵权局近三年来共立案并查办各类渎职案件20件20人,案件涉及行政部门、执法机关多部门多岗位,其中包括3名县处级干部。

  上网看报也是重要工作
  反渎局的胡小华工作很忙,可她每天都坚持做三件事:上网、看报、看电视。原来,这也是他的工作内容。说起这个,游康华局长显得有些无奈,对于渎职犯罪,不少单位都不想让外界知道,线索少之又少。为此,反渎局想到通过新闻报道找线索,通过深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背后的渎职犯罪。
  2007年12月12日,温州市人民路温富大厦营业房失火,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媒体在第一时间报道了这起事故。得知消息后,反渎局立即出击,及时与温州市安监局取得联系,安排两名检察官作为“12·12”事故调查组成员,紧接着又设立“12·12”办案组,游康华局长带领干警亲自坐镇指挥调查取证,严查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在第一时间里取到重要书证、主要证人证言,以防重要证据的灭失。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除此之外,温州市反渎职侵权局为了获取线索还与各行政执法机关建立执法信息联网机制,建立了网络和联席会议制度,积极与审计、纪检部门联系,同时主动出击,经常深入到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系统和领域去排查线索,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案件以及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